不是天赦,胜似天赦
   作者:黄彬乔 编辑:周易网

  一易友生于戊寅月丁丑日,八字以寅木为用。
  公元1983年(癸亥年)冬天的一个晚上,一群公安人员从天而降,易友(命主)从自家阳台翻到对面楼上,随后消失于夜幕之中……二年后(丙寅年),命主表面说是向警方“投案自首”,实际是心内不服,欲找当事人对面对质。原来命主被牵涉进一桩“轮奸案”之中,警方多次询问受害女子皆说不认识命主,命主也根本不认识受害女子。至此,一场荒唐闹剧得以落下帷幕。公元1993年(癸酉年),命主被人告到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。原来是命主借待业证给朋友办营业执照,朋友欠下十几万元巨款后“走佬” (潜逃)。命主几经周折才找着欲推卸责任的朋友,随后命主、朋友、债权人三方会谈,朋友无奈之下只好写下保证书,承担其应承担的责任。
   至此,命主还未能完全脱身。于是,在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,潜入朋友的公司取出营业执照,通过工商局的贵人把营业执照注销,一场奇祸才划上句号。公元1003年(癸未年),命主“无缘无故”被恶人多次加害,欲置于死地,然每到千钧一发之时,便有贵人来救解。一个人在一年内被恶人二十几次欲置于死地,真有点不可思议。要不是命主八字中带有特殊之天赦星,早就“玩完” (出事)矣。
   笔者在多年的考证中发现,凡戊寅、戊申、甲子、甲午月出生而月令又为八字用神的人,都带有强烈的天赦成份,而且,不是天赦,却胜似天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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