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,姓李,1962年生:壬寅 甲辰 戊子 辛酉
女,姓张,1974年生:甲寅 丁丑 己未 庚午
从八字看,两人都要再婚,然而2003年男41岁女29岁结婚,并且两人八字合,虽有争吵,但问题不大了。为了解决他们的争吵,我提供了些调理方法给他们,不久女方来电表示感谢,感谢改变了她丈夫的高干子弟的公子哥作风,现在己经能和睦相处了。
另一方面,晚婚往往能化解离婚,就象上面李、张夫妻的例子,他们的离婚之灾因晚婚而多少化解了些。
如何从命理上看待同居、失恋呢?如何看待两性关系中许多特别情况呢?
当今是一个开放年代,年青人的婚姻与恋爱观有很大的改观,同居的人多了。
从命理来讲,同居甚至有了小孩或打过胎,可看成是实质婚姻,如果两人有了这种经历并且最终分开了,也可看成是一段婚姻的结束,"离婚"了,那么他的第二段婚姻往往会比较好,第一段的实质"婚姻",化解了他的八字中已经存在的离婚信息,所以,不要把第一段实质婚姻当作是不好的经历,甚至要为这一段"婚姻"而高兴。
两人的恋爱与感情是缘份,是两人八字中阴阳五行和谐作用的结果。但和谐作用只是两人阴阳作用的其中一方面,当两人的阴阳五行出现不和谐的作用时(往往与运有关),而且不和谐一面的作用更大,人左右不了它的作用力时,失恋就出现了。
所以失恋是两人阴阳五行不和谐的表现,并不存在谁对谁错的问题。
所以,在此劝导痴男痴女们,应该为失恋而高兴,因为失恋消除了这种不和谐,让你寻找另一个和谐,用佛教的话说,是消除了前世的情孽,应该为消孽而高兴,何必为不和谐的关系而烦恼呢?
另外,在此也劝导男女们,不要玩弄感情而增加自己的情孽。